老逛人视书店为家,“家”中每一点变化皆让我心动。比如书店装修了,心里高兴。电脑是一稀罕物,因此值得一说——它的出现不仅让那收款小姐弃了算盘、计算器等物,还使书店显出一种现代气息,据说这东西还能防盗,某些不管把书藏至何处的雅贼经此一过,那装置便会自动报警。闻此心中好不痛快,真可谓“手莫伸,伸手必被捉”也。
想必这东西是只认书不认人,我就曾经被它弄得尴尬,所以每次进出书店之门,心里便无端地紧张,真有点“做贼心虚”之感哪!那日先是去了A书店购得一书,装在皮夹子里后去了B书店,逛了半天无甚满意之书,欲开步而去,刚至门口,忽闻“吱吱”的报警声,满店的人如同甩头疗法似地将头全转向了我,真可谓众目睽睽之下,小子哪里逃?!那家店实乃毫不含糊,立即拥上几人,命我将皮夹子打开以查之,并将其中之书依册于装置前摆动,看看此“贼”盗得本店几书。最后证实于A店所购之书为赃物,因为只有此一本报了警。店家反复地问我此书的来历,我一一道来,慌恐得前言不搭后语,因为咱没经过这阵势,只想快快如实招来,以逃得干系。幸亏我在去B书店前还省出功夫于办公室里将书题了本人所购之名,任那电脑百般叫嚷,此书仍属于我也。没有让“家”人将老逛人逮住罚款。我只是虚在那里,盗得一身的虚汗罢了。
据说盗书贼的盗术五花八门,因此店家便加强防范,没得电脑报警的店家便只好让人的眼睛勤着点。这一勤,那所有的顾客都是可疑的对象了。老逛人在C书店遭得怀疑,也是值得一记的——
一日,老逛人闲去C书店一逛(自然也是带着皮夹子的),见书架的最底层有一陌生书名,无奈只好蹲下,将皮夹子放于膝上,抽书而览,刚翻至目录,忽有一声斥来——“站起来!”抬头见店家女正冷目视我,令我惶恐。老逛人逛书店几十载,未曾知道还有这道规矩。再说若不许蹲着,那架上之书便不能摆到底层,既然摆了,就得允许蹲看。只要未将书看到自己的兜里,那任何的看姿都是许可的。站起来——是的,老逛人不能老是蹲着,只是站起来便去耳。
以店为家的老逛人,就是这样被“家”人逐门而出的……
(山东《烟台日报》专刊部曲光辉)